通知
各市州建设局(建委)、邵阳市、衡阳市建工局,省直有关单位:
现将建设部司《关于对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〉和〈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〉执行情况及修订意见调查的函》(建质安函〔2006〕130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结合当地实际,落实专人,认真组织本级、所辖县(市、区)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本地区特级、一至三级建筑施工企业,按照文件要求,对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》和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》提出修改意见,填写执行情况及修订意见调查表,并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后的附件1传真或Email至中建一局、附件2传真或Email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,同时将以上附件1和附件2
Email至我厅建管处。
联系人:江 韬
Email:jstjgc@126.com
电 话:0731-2212413
附件:建设部关于对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》和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》执行情况及修订意见调查的函
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